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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获法院当庭判决支持
时间:2017-06-07  作者:李静  新闻来源:  【字号: | |

    67上午,庐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庐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次审理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网络直播”,10多名政协委员旁听了案件庭审。

    庭审中,县检察院派出的公益诉讼人指出了庐江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在组织农机购置补贴活动中存在违法履行职责行为,致使不符合补贴条件的56台农机通过审核,造成2041600元国家农机补贴资金被违规套取,至今仍有1545600元未被追回,诉请法院判决确认案涉56台农机补贴的行政行为违法,责令被告撤销涉案农机补贴对象的购机补贴协议、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判令被告依法履职,收回被套取的农机补贴资金1545600元。后围绕案涉56台农机补贴的行政行为是否违法以及购机补贴协议等是否由被告撤销等案件争议焦点,公益诉讼人从农机部门具有依照法定程序行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职责,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检查并负责收回的工作职责、56台农机补贴资金已被领取、农机补贴存在人机不一等角度举证证明,由于证据确实、充分,经法庭质证当庭采纳。庐江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亦当庭承认其在案涉56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国家农机补贴资金被违规套取,造成国家经济损失,且至今未追回的事实。

    经过法庭审理,庐江县人民法院认为,庐江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因未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公益诉讼人依法诉请被告履行相关职责,挽回国家损失,事实清楚,与法有据。遂当庭判决支持公益诉讼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次庭审过程通过网络直播,完整呈现,公益诉讼人准备充分,应答有据,言行规范,举止合规,体现了良好的专业素养,获得旁听人员的好评,也为此后公益诉讼案 件积累了庭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