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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做善成的检察标兵
时间:2014-05-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唐柱宏同志,男,19767月出生,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庐江县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兼反贪局副局长。在检察岗位的十六个春秋里,他抱着对维护法律尊严的崇高理想、怀着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满腔热情地投入检察事业之中,从一名检察新兵磨练为业务骨干,在检察工作中屡建新功。他先后30余次受到县、市、省的各类表彰奖励,20145月,又被授予“第七届庐江县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守护正义的办案能手

 

唐柱宏同志凭着过人的胆识和过硬的素质战斗在反贪一线,先后参与办理了数十件反贪案件,主办了10余件在全县有着重大影响的案件,成为检察系统公认的办案能手。2014年初,他被选为全市检察系统反贪工作特别侦查队成员。

2013年元月,在庐江县检察院查办某医院工作人员受贿窝案中,唐柱宏同志根据行贿人的交代,掌握了该医院多名工作人员涉嫌受贿的线索。为减少办案阻力,节约司法成本,他提出了“特别方案”,由院领导亲临发案单位召开会议,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此方案一经采纳,收到了“奇效”。两天内,他接受了9名违法违纪人员的投案自首。在此过程中,又掌握另一药品商涉嫌行贿的事实,而此人“闻风而逃”。作为承办人,他采取双管齐下的方法,一方面果断立案,商请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另一方面赴其居住地芜湖实施抓捕,慑于法律威严,这名行贿人主动投案。至此,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全部实现投案自首,逾百万元的贿赂窝案仅在一周内告破。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江武对这一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做出了重要批示。

20135月,根据上级院交办线索,他着手查办巢湖市环保领域案件。虽说有线索,但内容十分简单,乍看无从入手。他领命后,一头扎进案情里面。经过论证,他选择以伍某为突破口,并大胆试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从而打开了工作局面,在14天内一举侦破贿赂大案33人,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两名科级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年。

2013年下半年,庐江县纪委将教育系统一中学校长(正科级)经济问题案移交检察机关,虽然在手案件不少,但他还是接手了这起案件。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他一方面担负着艰难的讯问任务,另一方面全面安排外围取证,在一周内就查清了夏某30余次接受他人财物,共计24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在侦查终结时,他又基于夏某归案的经过,依法认定其属于投案自首,让身陷囹圄的夏某从另一面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后法院依法从轻判处其6年有期徒刑,夏某当庭服判。

2014年初,唐柱宏同志被抽调办理长丰县畜牧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经过他镇密侦查,不但认定郑某(副科级)涉嫌重大受贿犯罪,而且查清其涉嫌滥用职权导致国家损失近百万元的事实,并以两个罪名将郑某送上了法庭,而郑某当庭翻供。作为承办人,他“心中有底”,郑某的“狡辩”和“抵赖”无法否定铁的事实,更无法撼动该案完整的证据体系。法院最终采纳全部指控事实,郑某得到了应有惩处。

在反贪岗位上,不仅考验着侦查办案能力,还考验着拒腐防变的意志。多年来,唐柱宏同志已经记不清拒绝了多少次吃请、拒收了多少礼品礼金,得罪了多少亲友。因为他有一个信念:善良法律只有与廉洁执法者相结合,才具有真正的公平正义。

 

走进群众的工作榜样

 

在进入反贪局工作之前,唐柱宏同志在控申科从事检察信访工作。提及信访,有人望而生畏,工作繁、杂、多、苦,处理不好,还会出乱。但在对他看来,信访工作是检察院的“窗口”,是维系群众关系的纽带。经过他处理的数百件信访案件均实现案结事了,没有一件因为处理不当引发缠访、闹访和越级上访。

有人认为,群众反映的事情,只要依法办理、公正处断就是不辱使命,而唐柱宏同志却将这一工作向前推进一步,通过他深入细致的工作,让群众信服法律,相信公正。2010年,罗河镇某村十多名群众情绪激动地来院反映村干部相关问题。唐柱宏接访后,对属于他管辖的事项,迅速调查,对其他事项,带领他们去主管部门,积极参与解决问题的全过程。事后他主动下访,答复群众代表,不但讲清讲透了检察院的处理情况,而且还耐心细致地为他们分析其他主管部门做出结论的依据和原因,指出了他们向主管部门提出的部分要求于法无据。少数群众对部分要求不能解决仍有“怨言”,他掌握到少数群众去省城上访的迹象,立即驱车数十公里,再次来到了群众家中,用真心和真诚打动他们,一时间,几名群众放弃原有打算。几个月后,以刘某为首10多名群众出现在省政府,也已调离控申岗位的唐柱宏同志主动要求去接访,当刘某见到他,低下头说:没想到会是你来接我们,我们相信你说的,永不上访。

他还立足群众信访,致力于社会管理创新。提出了亲民、便民、勤民、利民的工作措施和平等、诚信、效率、责任的工作理念,总结了一套“因案制宜”的接访处断方法,被安徽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刊发交流。

在他工作期间,控申科殊荣不断。多次被有关部门评为工作作风优秀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连续多年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文明接待室”,20072009年又被评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勤学苦练的调研高手

 

唐柱宏同志还是一名出色的检察调研人才。他的学习钻研精神让同志们佩服。他原是大专毕业生,后来,通过参加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学历和法学学士学位,随后又攻读安徽大学法律并取得了安徽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4年,他已被任命为检察员,又于200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为该院通过司考的第一人。

他坚持干学研相结合,长期笔耕不辍。先后在《人民检察》、《安徽检察》、《安徽法学》等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近20篇,多篇论文入选省检察院理论成果资料库,并在“江准检察论坛”上交流。自该院2004年设立了信息调研专门奖项后,他9次获得该奖。20113月,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评定的30名“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中,他是合肥市检察系统基层院唯一一位,也是全省检察机关最年轻的一位。

20132月,唐柱宏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政研室主任岗位。此后,他一边全力办案一边加强调研,善于将办案做法和发现的问题进行思考、提炼,形成有指导意义的办案经验信息和有深度、有价值的实务调研文章,使理论与实务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就这样一年来,他所负责的院内文字工作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全年检察信息工作在全市位列第二,省检察院、市委办公厅采用的稿件量不断上升。庐江县委中心组还两次交流学习其撰写的检察实务调研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