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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庐江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再次荣记全市“集体三等功”
时间:2021-07-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庐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将“优秀”作为一种习惯,将“求极致”精神贯穿检察工作始终,该部因工作业绩突出,屡次受上级院表彰。近日,他们再获殊荣,被合肥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先进事迹

  庐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是庐江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主要职责是对县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以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线索上报管理等等。  

  在对县看守所执法活动监督方面,第三检察部驻所检察室以“四个维护”为主线,更新理念,按照“常态化检察、精准化监督、科学化建议、规范化办案”的驻所检察工作思路,将工作重心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推动监督效果由数量转变为质量,全面提升了驻所检察工作整体水平。第三检察部出色的驻所检察工作得到院领导及上级院的认可,驻所检察室于2017年12月27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五届“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第三检察部于2018年被合肥市院评定为“集体三等功”。  

  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一直是第三检察部重点业务工作之一。第三检察部通过巡回检察和不定期抽查,对全县17个乡镇司法所46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检察监督工作,了解矫正人员的思想以及教育管理情况。在2019年度建国七十周年的特赦工作中,第三检察部干警在规定时间内,针对相关部门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用心、细心出色完成了初步审核等相关的特赦工作。由于特赦工作表现突出,第三检察部于202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  

  第三检察部在规范执法前提下,保护民营企业,保护民营经济,服务国家大局,实行“六稳”“六保”目标,所办理的“朱某某社区矫正监督案”于2020年12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在疫情肆掠、洪水泛滥的2020年,第三检察部积极响应县委和院领导安排,积极投身于防疫防汛一线,先后参与县城防疫,县城东河、同大镇的防汛工作以及相关灾后重建工作。 

  疫情期间,第三检察部积极主动工作,克服各项困难。期间,办理了黄某某、詹某某久押不决案件、华某某等四人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案件以及众多羁押期限、受理控告申诉纠正刑期错误、强制医疗、社区矫正等案件,相继发出40余份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在刑法执行活动监督和社会治理方面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第三检察部因此于2021年被庐江县总工会评为“工人先锋号”。近日,由于出色的业务工作再次被合肥市院荣记“集体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