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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植”此新绿共沐春光——庐江县检察院组织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时间:2023-03-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又是一年春好处,“植”此新绿暖春风。在植树节到来之际,庐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龙桥镇参加义务植树活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方中华带队,手“植”春光,播种希望。

植树现场,检察干警相互配合,挥锹铲土、扶树填土、培土浇水,忙的不亦乐乎。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劳动,共种下10株黄金槐,为庐江大地再添新绿。

你知道吗?

植树节是按照法律规定宣传保护树木,并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加以植树造林为活动内容的节日。1928年,国民政府为纪念孙中山逝世三周年,将植树节定为312日。新中国成立后的1979年,在邓小平提议下,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312日定为植树节。20207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确每年312日为植树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