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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庐江县委县政府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
时间:2019-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中共庐江县委办公室、庐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下文简称为《意见》),这是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关于公益诉讼的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

   

  《意见》强调全县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个人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意见》要求各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一是高度重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脱、延迟落实和反馈。二是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日常联系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建立线索移送和信息沟通机制,全面配合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等工作。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开展公益诉讼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将插手、干预公益诉讼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和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四是积极履行行政公益的判决内容,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并接受县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五是加大公益诉讼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工作成效,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意见》中还指出监察机关要积极构建线索双向移送及办案协作机制;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应当就公益诉讼案件受理、审理程序、案件执行等问题加强沟通,促进公益诉讼规范化开展;切实加强公益诉讼工作财政保障,公益诉讼所需的调查取证费用和举报奖励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探索建立用于恢复受损害的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赔偿金专项账户。(吴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