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检察
惨遭骗婚维权难?行政检察来助力
时间:2022-0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庐江县居民唐先生在20年前惨遭骗婚,为解除这一婚姻关系他四处奔波。2021年,唐先生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庐江县检察院受理后,多方查证,最终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督促相关部门将冒名的婚姻登记撤销。困扰唐先生的“婚姻大事”得以解决。

被骗婚竟维权无门?

2001413日,女子甜甜在其母亲王桂花等人的策划下,以骗取钱财为目的,采取嫁接照片的方法,冒用她人姓名,伪造了临时身份证,来到庐江与27岁的唐先生办理了结婚登记。好景不长,200112月,王桂花等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唐先生这才意识到被骗,由于缺乏维权意识,唐先生未向相关部门主张撤销该段婚姻关系。20038月,甜甜随刑满释放的母亲离开庐江,下落不明。

2021年,47岁的唐先生遇到真爱,他向民政部门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未果。同年91日,唐先生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原婚姻登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已超过五年诉讼时效,依法驳回唐先生的诉讼请求。202111月,唐先生向庐江县检察院寻求帮助,该院依职权受理。

检察监督无法可依?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陷入深思:到底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民政部门在办理该起结婚登记时,手续、程序完善,无过错,现行婚姻相关法律法规对诈骗的婚姻并无撤销规定;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据诉讼时效,驳回唐先生起诉于法有据,符合法律规定。

唐先生在这起婚姻诈骗案中是被害人,处于弱势地位,他穷尽了所有途径,其合理合法的诉求仍未得到满足。唐先生表示,检察院是他最后的希望,请求检察官为他主持公道。

在不断学习探索后,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最高检公布了一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典型案例,与该案极其相似。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学习,帮助唐先生依法恢复“自由身”的方法跃然纸上。

能动化解行政争议!

检察机关司法为民,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20211124日,庐江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召开公开听证会,对唐先生的案件组织公开听证,与会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进行闭门评议,他们一致认为该婚姻登记应当撤销。在该院检察长的批准下,次日,庐江县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庐江县民政局撤销唐先生的结婚登记。

 

 

20211124日,庐江县检察院对该案组织公开听证

 

在此案办理过程中,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当事人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人民检察院根据调查核实认定情况、监督情况,认为婚姻登记存在错误应该撤销的,应当及时向民政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该案检察官及时学习该《意见》,增加了顺利化解这一行政争议案件的信心。

20211217日,庐江县民政局根据刑事判决书、检察建议书和《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高检发办字2021109)号)精神,决定撤销唐先生20年前的结婚登记。

至此,这桩持续20年的因诈骗而起的婚姻关系宣告撤销。唐先生说:“没想到最后的一丝希望,解决了他的心头大事,感谢检察官的努力。”(涉案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