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检察
检察官出席巡回法庭支持起诉 99岁老人赡养问题当庭解决
时间:2023-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院认为,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公民的基本法律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现被申请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庐江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支持起诉。”

4月21日上午,由庐江县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张某某诉子女赡养费纠纷一案在庐江县泥河镇洋河村党群服务中心广场开庭审理,数十名当地群众在现场旁听。

今年4月,庐江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中了解到泥河镇村民张某某今年99岁,老伴前些年去世,两儿两女均已成家立业。现张某某年老体弱、身体多病、行动不便,和大儿子共同生活,其余三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致老人生活困难,无法正常生活。

庐江县检察院在调查核实查明张某某子女存在未尽赡养义务的事实和子女间矛盾难以调和后,第一时间与县法律援助机构取得联系,为老人办理法律援助。同时,考虑到张某某年事已高,缺乏法律知识,检察官依据民诉法相关规定,决定以支持起诉的方式来解决张某某的赡养费问题。

庭审中,法官、检察官、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村干等多方沟通协调,疏解家庭成员之间的误解和矛盾。最终,通过法庭调解,4名子女与张某某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难题:大儿子负责日常照顾老人,其他各子女每月向老人支付相应数额的赡养费。

百善孝为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挥好老年人积极作用,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赡养纠纷的妥善处理,能够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幼的良好风气,为弘扬孝道文化提供充足的司法保障。庐江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