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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审查
检察开庭!"审理"这两件非诉讼类案件
时间:2020-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26日上午,庐江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公开审查一起信访案件和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依据案件特点,此次听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以及律师代表共7人作为听证员参会。

   

  

  张某信访案件

  信访人张某以原生效刑事判决认定事实有误、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为由分别向合肥市检察院、安徽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三级检察机关经审查均认为其刑事申诉理由不成立。

  信访人张某在申诉被驳回后,仍以该生效判决错误要求国家赔偿为由持续数月多次到庐江县检察院上访。

  听证过程中,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认真阐述了处理意见及法律依据,信访人张某充分表达了主张,陈述了事实、理由。听证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进行了提问,同时就听证事项进行了认真评议,并现场发表评议意见,听证员一致认为信访人张某的信访理由不能成立。

  

  

  民事执行监督案件

  2020年7月9日,庐江县检察院依当事人申请受理安徽省庐江县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张某军民间借贷执行监督案件后,第一时间向县法院调阅案件卷宗、听取申请人意见、核查案件事实,对该案进行了全面审查。由于该案申请人为县“送变电领域”的知名、老牌民营企业,为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利益,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经该院研究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引导申请人围绕监督申请进行陈述并就案件事实充分发表意见,听证员从不同角度对申请监督事项和法院在执行该案中的执行行为提出自己的评议意见。

  接下来,庐江县检察院将对此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以达成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这是庐江县检察院首例公开听证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该院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总结经验,与相关机构共同凝聚化解争议合力,促进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通过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办案,是庐江县检察院在深化检务公开、践行“阳光检察”、开门接受监督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该院在全面从严治检、促进规范司法道路上自觉打开“探照灯”、竖起“摄像头”、安上“监视器”的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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