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庐江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16-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庐江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49.5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9.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庐江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5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5年也无预算,该项经费根据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9.5万元,与上年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县单位业务交流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0万元,与上年持平。2016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办案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