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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庐江县检察院依法监督收监一名缓刑犯
时间:2015-03-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在庐江县检察院的有力监督下,被撤销缓刑罪犯钱某,在逃匿一个多月后,被送进了合肥市第一看守所。
      社区矫正人员钱某,今年36岁,20149月,被庐江县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八个月。庐江县检察院在监外执行检察中发现,钱某超出规定时间20多天才到司法所报到,并不按规定主动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有关情况。在报到后,又不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擅自外出,并拒绝接听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电话,县矫正管理中心组织查找也未能找到其人,实际脱管失控已超过一个月。县司法局在县检察院的建议下及时向原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该罪犯缓刑的建议,庐江县法院于201514日做出了撤销罪犯钱某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拘役四个月的裁定。
    在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下,钱某于日前被县公安局抓获,而等待她的将是四个月的铁窗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