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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年关将至农民工讨薪难 检察院调解追回血汗钱
时间:2015-02-12  作者:张瑞文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庐江县检察院对叶某拒不支付50名农民工工资238万元一案开展刑事和解工作,追回劳动报酬17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叶某今年45岁,是浙江人,20117月叶某承包庐江某小区的施工工程,2013年工程完工,本应支付劳动报酬的叶某,却于20146月突然失去联系。众多农民工向庐江县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反映,该监察大队立即向叶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在收到该决定书后二日内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其后,该监察大队于20151月份先后2次电话通知叶某来庐江处理拖欠工资事宜,而叶某均声称其在山东讨薪,拒不回庐江处理此事。2015117日庐江县公安局将叶某抓获归案并于126日将此案移送至庐江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受理此案后,庐江县检察院审查认为,临近年关,面对如此巨额的欠薪,如此众多的农民工兄弟,庐江县检察院深知责任重大,帮助农民工讨回薪水,过一个安心年是当务之急,便立即启动了刑事和解程序,对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进行了释法说理,并积极联系叶某所在公司领导协商还薪事宜。

    经过多次调解,叶某与农民工达成刑事和解,叶某支付了拖欠一年的农民工工资170万元,剩余的工钱,后期再予以支付,农民工也对其行为予以谅解。最终,庐江县检察院依法对叶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