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一起简单并已审结的交通肇事案,因一封举报信的出现,使真正的肇事者浮出水面。
去年1月18日,京台高速由庐江往合肥方向发生一起车祸,一起平板挂车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轿车内一人死亡,三人受伤。案发后,平板挂车司机陈某及车内乘客张某在公安机关供述称,事发时车辆由陈某驾驶。去年4月,陈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去年9月,合肥市院接到一封举报信,反映该案另有隐情。经立案查实,案发当日,陈某与张某驾驶重型低平板半挂车从大冶运送一车劲酒到上海浦东区,在车辆行驶至京台高速太湖服务区时,因驾驶员陈某太累,押车人张某遂代陈某开车,在沿京台高速由庐江往合肥方向行驶过程中,平板挂车与罗某驾驶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型轿车内一乘客当场死亡三人受伤。
日前,涉案的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陈某因涉嫌包庇罪均被庐江县院批准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