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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检察院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时间:2014-1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3下午,庐江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集体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交流学习心得。县检察院院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蔚军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上,许蔚军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他指出,四中全会是在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攻坚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五大体系、六项重大任务,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许蔚军总结指出,四中全会有三大亮点,一是提出了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必须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树立宪法的权威;二提出了要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制度,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格局,有序推进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三是提出了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改革司法机关的人财物管理制度,以及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以减少地方干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其后,与会人员作了学习发言,畅谈了自己的学习感想。许蔚军最后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要认真学,反复学,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并在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将四中全会精神实质贯彻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担负起检察机关的历史使命,以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