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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因案致贫雪上加霜,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时间:2019-07-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19日,庐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黄德聪、该院驻新桥村第一书记徐新海等一行人,来到庐江县人民医院,亲手将司法救助决定书和4.5万元司法救助金通知单交到病床上的王某某手里。“谢谢,谢谢,感谢领导,感谢党......”王某某哽咽着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

 

 

  王某某是庐城镇新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3月,王某某经承包方徐某安排到时某家粉刷房屋外墙,期间不慎摔落,导致四肢瘫痪、颈椎脱位骨折等病症,终致一级伤残。王某某妻子系精神二级残疾,事发时,其女儿上小学,儿子上幼儿园,家中顶梁柱的坍塌和巨额治疗费用,让原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2018年5月9日,庐江县法院判决被告徐某、时某赔偿王某某共计55万元,因徐某、时某无赔偿能力,王某某始终未能得到赔偿。

 

 

  汪某某在受伤之后,长期卧床不起又得了褥疮,让这位刚过五十的男人一时产生不想再活下去的念头。庐江县检察院驻新桥村第一书记徐新海在走访中了解到上述情况后及时将线索移送该院第五检察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和精神,第五检察部化“被动申请”为“主动救助”,通过调取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第一时间核实了王某某的情况,缩短审查期限,积极协调落实拨付司法救助金,最终决定向王某某一次性救助人民币4.5万元。

 

 

  近年来庐江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将国家司法救助作为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重点救助范围,主动摸排相关案件线索,2019年以来已办理建档立卡贫困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4人,救助金额共计14.5万元,通过切实举措,有效防止因案返贫、因案致贫,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吴永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