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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哥哥为弟弟代考科目一 兄弟两人共获刑
时间:2019-1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因交通肇事胡某年需重新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学习考试,其认为自己不能通过考试,遂让长得相似的哥哥代替自己参加考试。近日,这两兄弟代替考试一案经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10日,二人均被判处拘役刑。
 

 

 

    2018年11月30日下午,安徽省庐江县车辆管理所民警在复核机动车驾驶证满分学习考试业务时,发现考生胡某年的身份证照片与前来复核人员有所出入,后经调查发现,前来考试的并非考生胡某年,而是其哥哥胡某贵。
 

 

 

    胡某年和胡某贵是相差两岁的亲兄弟,两人长相相似,2018年11月下旬,弟弟胡某年因交通肇事需重新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满分学习考试,其认为自己“文化水平不行”,无法通过考试,遂要求其哥哥胡某贵为其代考,并将其身份证交给了胡某贵。11月30日8时许,哥哥胡某贵到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考试中心,以弟弟胡某年的身份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考试,取得94分通过考试。
 

 

 

    两人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是当日下午胡某贵在车管所继续进行业务办理时被民警发现端倪。案发后,兄弟二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庐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于2019年10月14日以代替考试罪对胡某贵、胡某年提起公诉。同年11月10日,胡某年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胡某贵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检察官提醒:代替考试不是侥幸的“捷径”,而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更破坏了考试制度中公平诚信原则,切记不可为。(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