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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改通行证 非法往返大陆香港68次 他因偷越边境罪被依法公诉
时间:2020-06-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庐江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偷越国(边)境案件依法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陶某为了顺利办理探亲签注,涂改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日期,截至案发,他非法往返大陆、香港68次。

  2004年,陶某在香港游玩时结识了香港人郭某,互生好感,二人便于2007年在香港办理了结婚登记。为了往来方便,郭某在2005年3月22日申领了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10年。

  2019年4月20日,陶某带着郭某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郭某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与郭某的结婚证原件到合肥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当时工作人员发现郭某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已过期,便没有帮其办理。但陶某为了能够顺利办理探亲签注,其利用涂改、复印的方式,将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中的“2005”改为“2015”,将“2015”改为“2025”,使得复印件上显示的有效期由原来的2005-03-22至2015-03-22变成了2015-03-22至2025-03-22。

  同年4月22日、10月8日,陶某先后两次使用伪造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从合肥市出入境管理局骗取了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后非法从福田口岸或罗湖口岸往返香港68次。2020年1月5日上午,陶某再次使用伪造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办理探亲签注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并没收相关证件。

  庐江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陶某利用涂改等方式伪造了郭某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并利用该份复印件成功办理了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往返香港和内地次数高达68次,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情节严重,应当以偷越边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庐江县院遂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我国的出入境管理是国家涉外管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中外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提出出境、入境申请,主管机关会对我们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甚至进行必要的调查,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各级权限进行审批。我们不能抱着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否则等待我们的只有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