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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拉“飞线”充电引火灾,致女童窒息死亡被逮捕
时间:2020-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电动车是现在最常用的代步工具,但对于老旧小区、群居以及配套设施不完备的小区居民来说,充电难的问题是个客观存在的难题,因而很多居民为图方便,把电动车停在楼道等公共区域,从家里拉出长长的接线板下来给车辆充电, “飞线”横空出世,甚至成为不少小区的一道独特的风景。而这样的“风景”不但不美,反而隐藏着很大的安全隐患。近日,庐江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审查逮捕案件,就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私拉电线引起的失火案。

  犯罪嫌疑人叶某某为方便给其电瓶车充电,从其居住的庐江县庐城镇一安置房六楼,私拉电线至一楼楼下。2020年9月1日晚,叶某某回家后用私拉的电线给电瓶车充电,22时许,该电瓶车起火并引燃一旁其妻子停放的电瓶车及旁边堆放的旧轮胎、木料等,进而引燃邻近的一楼门面房及室内物品,烟火蔓延至该门面房内阁楼,致阁楼中正在睡觉的女童雨某某在烟熏火燃之下窒息死亡。

  2020年9月16日,庐江县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涉嫌失火罪批准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失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过失引起火灾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应予立案追诉。

  检察官提醒,电动车的安全停放和充电问题要特别注意,不要在住宅楼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给电动车充电,不要在室内给电动车充电,不要拉“飞线”给电动车充电,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加之这种情况大多存在于老旧小区或旧城居民群居之地,周围空间狭窄,杂物众多,一旦起火,火势蔓延极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造成重大伤亡和财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