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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当庭宣判,三人因涉毒获刑
时间:2022-07-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由庐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郭某、周某、汪某贩卖毒品案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宣判,三名被告人均获一年及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1年5月和9月,被告人郭某、周某、汪某违反国家禁毒法规,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论述案件事实、出示证据材料,围绕案件细节、案件定性和量刑情节发表了公诉意见,并现场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法院当庭进行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周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汪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对三名被告人贩卖毒品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