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针对侵害企业利益犯罪,庐江县检察院依法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法律监督工作,保障企业财产权益,提升涉企财产刑执行监督质效。
庐江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且被害人为公司企业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进行法律监督。通过该院综合业务部门协查近年来审查起诉的涉企犯罪案件,梳理出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台账;通过县法院相关部门,适时跟进了解涉企业财产刑执行情况,加强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庐江县检察院及时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监督意见,
据统计,2024年4月至5月期间,庐江县检察院制发财产刑执行监督意见书5份。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跟踪监督效果,督促相关单位履职,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