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申请人赵某某冒雨将一面书写了“情系百姓解民忧,民事监督扶正义”的锦旗送到庐江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周美林和程琦的手中。
2023年7月27日,庐江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申请检察监督案。2021年,王某某因借款合同纠纷将赵某某起诉至庐江县法院,因赵某某在借条上签字担保,故法院判决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欠条上的字是假的,我根本没有在上面签过字。”赵某某向承办检察官反应。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检察官一方面查阅案件相关卷宗,另一方面联系案涉双方当事人就借条上“赵某某”签名字迹是否为赵某某本人所写进行司法鉴定。后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确定《借条》上担保人处“赵某某”签名字迹非赵某某所写。
2023年9月27日,庐江县检察院以存在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法定监督情形,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23年11月14日,法院裁定再审。2024年6月3日,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作出改判,赵某某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感谢两位检察官,真是帮我解决了个大问题!”,赵某某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用群众的锦旗和认可,为党的生日献礼,意义非凡。”第四检察部主任程琦说。“我们将以实干为笔,践行‘三个善于’,写好‘检护民生’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