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什么时候知道对方的身份是假的?”“开始我只是怀疑,后来她频繁问我要钱,还不跟我见面……”被害人何某如是回答承办检察官。近日,庐江县一起诈骗案件判决生效,其中所暴露的社会问题引人深思。
2023年4月初,命运的“红线”将何某(男,被害人)与潘某(女,犯罪嫌疑人)在庐江县某车间连结在了一起。何某为人老实,内心一直渴望着能有一份真挚的感情,早日步入婚姻的殿堂。潘某敏锐地捕捉到了何某的心思,于是,佯称介绍表妹胡某与其相识,实则用微信小号与何某“谈恋爱”。潘某精心编织了一张爱情的大网,将何某牢牢套住。“恋爱”期间,她不断编造各种理由,一次又一次地向何某索要钱财。何某满心欢喜地以为自己在为爱情付出,却不知已陷入潘某的骗局。最终,潘某共计骗取人民币两万余元。
在一次又一次的索要钱财与拒绝见面的纠缠中,何某和“胡某”最终分道扬镳。分手后,何某找到潘某,要求她让其表妹把钱归还给他。此时,潘某早已把钱挥霍一空,只能以各种借口一直拖延。后知后觉的何某这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很可能上当受骗了。他回忆起,以往与“胡某”进行视频通话时,“胡某”从来都不敢接听。特别是在给“胡某”转10000元那次,由于是大额转账需要实名认证,所填写的名字竟然是潘某。2024年3月9日,何某拨打了110……
经审查,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潘某选择投案自首,其亲属也赔偿了何某的全部经济损失。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深入讨论,鉴于潘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此前无犯罪前科,且综合评估其社会危害性较小,建议对潘某适用缓刑。近日,经庐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
此类案件绝非个例。网络世界纷繁复杂,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在网络交往中,务必保持警惕,不要轻易被对方的花言巧语所迷惑,涉及金钱往来更要慎之又慎。同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对网络诈骗的识别能力。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止损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