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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报废车辆处置询价公告
时间:2026-06-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报废车辆处置询价公告

我单位拟报废处置车辆一辆。请有意向的公司参与本项目的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报废车辆处置项目

2.报废资产数量及类型:共计1辆(不含车牌),具体车辆信息、车况现场进行勘探。

资产名称

购置时间

评估价格(元)

数量

总质量

处置资产原因

QB068警小型普通客车

2007年4月26日

1900元

1

1890kg

已达报废条件,无维修价值。

3.处置方式:报废回收(含拆除、清运等)

二、参加询价公司资质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废旧机动车回收及以上资质(含警车回收拆解资质)。

三、报价方式和相关要求:

1.上述处置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贵单位通过现场实地勘察后予以报价,勘察地点:庐江县人民检察院内。

2.报价不得低于评估价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包干含税总价,报价包含车辆拖车费、拆解费、人工费、手续费、税费、清运处置费等本次车辆报废处置全部费用,我院无需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标的物存放现场,受让方须自行组织车辆、人员及相关搬运机械至标的物存放现场提取装运标的,标的物相关拆运工作和费用及拆运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

4.本次报价提供的资料:

1)报价单(见附件2,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见附件1,加盖公章)

5)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价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材料密封并送至庐江县环城北路187号庐江县人民检察院509办公室。

、时间安排

1.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65日至611(工作日期间8:30--11:00、14:30--17:00)

2.报价提交时间:2026年61217:00

五、评标办法

最高价中标。

六、支付及处理要求

中标公司中标后,七日内将中标金额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我院指定非税账户,在我院确认收到款项后,中标公司七日内可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将报废车辆全部清理运走,不允许选择性清理,保持现场干净整洁(车辆拆除、搬运、保管、运输、交通等费用由中标公司自理)。中标公司将车辆报废处理后须向我单位提供真实有效的车辆报废证明。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5日至2026年611日。

联系人:杨炜婕 联系电话:0551-63504315 18655730589

报价单附件参考格式.doc

庐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