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庐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蔚军出庭公诉徐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的涉黑案件。庐江县法院院长金峰担任审判长,十余名庐江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庐江县检察院邀请旁听观摩此次庭审。
起诉书指控,2013年至2018年,以王东(已判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在安徽省肥西县、舒城县、庐江县、合肥市经开区等地境内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开设赌场,以在赌场放高利贷、抽头等方式牟取暴利;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插手拆迁、工程等手段聚敛钱财,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控制区域内赌场,通过捆绑、软禁、殴打等方式迫使他人支付高额钱款,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该组织有明确的纪律约束和活动规则,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层级分明,以王东为组织者、领导者,严锐(已判决)等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徐某接受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参与开设赌场犯罪。被告人徐某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庭审过程中,许蔚军检察长宣读起诉书,重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进行举证示证,结合庭审情况发表公诉意见。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辩护人双方就被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是否主观故意、积极参与,开设赌场情节是否严重等方面展开辩论。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庭将择期宣判。